关于催收教职工个人借支的通知
2017-12-05 来源: 浏览次数:0
根据南昌工学院《借款管理办法》规定,每年12月20日前所有个人的借款都必须结清归还;逾期不还的,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;部门负责人对下属职工现金借款审核不慎造成坏账损失的,部门负责人负责解决。请各借款人员积极按照规定及时还款清账,无特殊情况的不得拖延。
若有教职工对个人借支明细尚不明确的,请与财务处李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0791-87583711。
特此通知
南昌工学院财务处
2017年11月28日
关于催收教职工个人借支的通知2017-12-05 来源: 浏览次数:0根据南昌工学院《借款管理办法》规定,每年12月20日前所有个人的借款都必须结清归还;逾期不还的,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;部门负责人对下属职工现金借款审核不慎造成坏账损失的,部门负责人负责解决。请各借款人员积极按照规定及时还款清账,无特殊情况的不得拖延。 若有教职工对个人借支明细尚不明确的,请与财务处李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0791-87583711。 特此通知
南昌工学院财务处 2017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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