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其他发放通知
2018-12-21 来源: 浏览次数:0
各部门、各学院:
关于其他发放一些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1、即日起报账人员交单给会计人员审核其他发放单据前,必须先将电子稿发给发放会计人员(李茜),且附上发送截图,若电子稿未发,则不接受相关其他发放单据审核。
2、每月16日之前完成所有签字流程的其他发放,则当月16-18日发放(如遇双休/节假日顺延发放)。
3、发送电子稿时,电子稿文件名需注明XX部门XX费用。
4、其他发放电子稿校外人员、校内人员单独做表。模板见附件。
附件一:校内其他发放明细表
附件二:校外(学生)其他发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