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工学院教学经费保障制度
2017-03-06 来源: 浏览次数:0
为提高教学质量,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实现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,保证教学经费及时、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院教学经费的开支范围及使用
1、学院教学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1)教学业务费:用于日常教学运行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教学建设、教学改革、质量工程等方面。开支内容:教学材料费、教学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办公用品及耗材费、资料讲义费、学术团体费、业务性会议费、考试费、外聘人员讲座费、毕业论文费等。
(2)教学差旅费:用于教师进行教学调查、资料搜集、参加教学相关会议等业务活动所开支的市内交通费、外地差旅费。
(3)体育艺术维持费:用于各种低值体育器械购置、修理费,体育运动会费用,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服装的购置费、参加体育竞赛训练补贴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业务性报纸、杂志、资料等零星费用。
2、一般设备购置费:用于学院日常少量一般设备的添置。
(1)设备维修费:用于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、修理及教学仪器设备配件等相关费用。经费学院根据不同学科专业、设备使用等实际情况确定经费预算,经费专款专用,不得扩大使用范围。
(2)实验耗材及低值易耗品费:用于实验教学的日常性消耗费用,如购置原材料、配件、固定资产值以下的实验装置等。
(3)实践实习专项经费:用于学院师生实习、实践(含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)活动的住宿费、交通费、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的授课酬金、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费用。经费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数或思政、学工等部门统筹确定的经费预算。
二、教学建设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及使用
1、教学建设专项经费分类
教学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及省市下达的教学建设专项经费、学校专项和配套经费,其类型与用途包括:
(1)专业建设经费:主要用于各级重点专业(特色、品牌专业)建设、新建专业的建设,以及有关专业的教育部评估或认证的工作经费。
(2)课程建设经费:主要用于各级精品课程、网络课程、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,以及相关的专项支持资金。
教材建设费: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教材和电子教材的建设,教材出版资助。
(3)教学团队建设经费:主要用于各级教学团队的建设。
(4)教育教学研究经费:主要用于教学成果培育项目、以及校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。
(5)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经费:用于教师教育基地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基地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。
2、教学建设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及使用
教学建设专项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劳务费、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、研究建设费三类。
(1)人员劳务费:指直接参加项目建设与研究的有关人员项目开展研究、交流过程中的餐费、交通费等,其报销参照相关费用报销流程。
(2)教学基本条件建设费:指教学建设、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、低值易耗品及一般设备的购置费用。参照固定资产申购、低值易耗品申购报销流程。
(3)研究建设费:指教学建设或研究项目在研究建设过程中直接发生的费用。包括:差旅费、信息资料费、研究成本费等费用。
三、教学经费的管理
在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的前提下,每年在安排经费预算时,优先安排教学经费,将全年经费预算的40%用于核心教学经费支出,使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在经费预算中得以体现。
教学经费实行预算控制管理,每年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师生人数、学科专业及学校财力等情况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各二级学院年度的教学经费额度。各二级学院在经费额度范围内,根据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计划编制教学经费预算,教学经费指标按学校预算管理规定进行审核、下达。
教学经费的使用应根据国家或有关项目的经费管理规定,严格遵守国家财政纪律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制度,本着精打细算、厉行节约的思路,合理使用教学经费,并努力提高教学经费使用效益,保证日常教学、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的顺利开展。
教学建设项目,按照相关项目的文件规定划拨经费。外来经费原则上在经费到校时按照相关文件拨发并予以配套,如经费到位滞后影响研究进度,项目负责人可向教务处申请预借,经教务处审核后,可提前划拨经费。
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经费登记本由教务处(科技处)根据相关文件统一办理,并加盖教务处(科技处)专用章,项目成员凭经费本到财务处报销。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部门负责人为教务处(科技处)负责人,其他审批权限参照学校相关审批流程。
用教学建设专项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、图书,按学校仪器设备、图书采购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。
教学经费的所有开支须按照规定执行。教学建设专项经费不得用于购买礼品、自备车费用、捐赠费用等。
由市级以上立项且有经费资助的教学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,其经费(不含配套)使用原则上参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,若其经费(含配套经费)使用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时,按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执行,报销时需要提供文件。学校已发文教学建设项目中如与本制度不一致,以本制度为准。
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验收结题后,结余资金应在项目结题后的一年内使用完毕。一年后未使用完,原则上由学校收回统筹到下一年度的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预算中。
四、强化监督检查
为确保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,学校将加大教学经费的监督力度,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,保证教学经费能够足额、充分、高效地使用,严禁挤占、挪用。设立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,定期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学经费实行监督及检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,责成限期整改。学校每学期向教职工大会汇报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。
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财务处。